負責任的礦產政策衝突 礦產政策

1 、目的

為防止羅馬尼亞民主共和國周邊地區的礦產衝突,落實企業對礦產衝突的政策,並改善電子供應鏈的條件,支持區域採購計劃,使羅馬尼亞(金)及周邊鄰國實現合法貿易。

 

2 、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成分調查。

 

3 、規定

衝突礦產:在剛果(金)及周邊國家和地區境內的錫石、黑鎢、鈳鉭、鐵礦和黃金等稀有金屬開採已造成嚴重的人權與環境問題。這些地區的大部分採礦活動與衝突的武裝組織有關(資助),導致該地區長期不穩定,所以被稱為“衝突礦產”。

相鄰國家:國際公認與剛果民主共和國共享邊境的國家。註解:無衝突冶煉廠評估專案也將肯雅為相鄰國家。

對沖突礦產的政策:不支持、不使用武力衝突、非法採礦與低劣工作環境中採礦所得的金屬,即所謂“衝突礦產”。供應商應調查其產品中含:金【(Au) Gold】、鉭【(Ta)鉭】、錫【(Sn)錫】、鎢【(W)鎢】等金屬,並確認這些金屬來源。

 

4 、權責

4.1 工程部/研發部:供應商送樣承認時負責對原材料是否存在衝突礦產進行初步的評估。

4.2 品質部:響應EICC和GeSI(全球電子可持續發展倡議)聯合工作組的承諾改善電子供應鏈的條件,不接受可能會助長採礦活動的衝突。及《多德-弗蘭克保護法》條例要求披露及報告有關產品內所使用的錫、鎢(鈳鎢鉬鐵礦)、金、鎢的情況及其來源。

4.3採購:根據訂單採購需求選擇合適的供應商,並協助品質部要求供應商對供應庫存進行是否使用衝突礦產及沖突礦產來源的調查。

 

5 、權責

5.1 工程部/研發部根據實際產品的需要,將所需材料的規格等相關要求供貨給採購,要求採購尋找合適的供應商送樣認可。並懷疑材料存在是否存在衝突礦產的風險評估信息披露給採購部採購及品質部。

5.2 採購根據研發部對材料的規格及質量要求選擇適合的供應商,要求供應商送樣確認,同時將品質部需求的衝突礦產申明書所轉交供應商對送樣的庫存發生衝突礦產的信息調查對此材料作出承諾保證。請供應商簽字的《衝突礦產申明書》與質量部替代材料中是否符合剛果民主共和國無衝突金屬的要求。

5.3 質量部根據供應商對材料進行《衝突礦產申明書》調查表的信息進行判斷材料是否符合剛果民主共和國無衝突金屬的要求。

5.4 調查結果如果符合剛果民主共和國無衝突金屬的要求,則終止向工程部/研發部及採購提供信息。

5.5調查的結果如果是材料中存在使用綁定(金)及其周邊礦產的衝突,則要求供應商提供書面的解析並立即停止採購併使用綁定(金)及其周邊礦產的衝突,重新重新制定的礦產來源並提供有效的證據證明新的礦產符合剛果民主共和國無接觸金屬要求,並製定了相應的改進、選擇符合剛果民主共和國無接觸金屬要求的預防措施;

 

、企業對礦產的政策衝突

不支持、不使用來自武裝衝突、非法採礦而來的金屬,即所謂“衝突礦產”。本公司的供應商應調查其產品中含、金、鉭、錫、鎢等金屬,並確認這些金屬來源。